的读书人们也用贪婪的目光看着她,而这些人完全不顾她还是个孩子。
如果不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若是人贩子直接将她卖给了他们,想必此时的听琴已经被他们其的一个糟蹋的不成样子。以稚嫩的身躯,承受多年后承受的事情。
有的时候这些饱读圣贤之书的人们,起那些靠着蛮横的恶棍来,更加丑恶。
那一次听琴被拍出了三百两银子的高价。虽然这几百两银子在很多大户人家之算不什么,但是‘花’几百两银子买一个小丫头算得是天价了,因为在下的人们是没有什么地位可言的,而且还是‘女’孩。
有的大户人家购进一个少‘女’只要几两银子已经足够了。而这几两银子却买了这个‘女’孩的一生,除非有人愿意为她赎身,要不然她便要一辈子替人为奴为婢,若是主人家要让她去给七八十岁的老者当填房,她也要无条件的服从。
因为自从卖身契被签下的那一刻起,她不再是一个人,只是一件物品,一件可以随时‘交’易的物品。谁拿着她的卖身契,谁是她的主子,算是主子再将她买了,她也要服从。
一个人的悲哀莫过于如此。
这样的‘女’孩自古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幸运的遇到好人家,遇到肯为自己赎身,照顾自己一生的人。不幸的便只能过着自己行尸走‘肉’般的生活,默默的走完这一生。
而听琴是这样一个幸运的‘女’孩。
当有一位员外将她拍下的时候有一个人出了更高的价钱,这个价钱是这些乡绅们无法接受的,自然没有人再和她竞价。
因为临水月直接将听琴的价码,向翻了十倍,三千两白银。
这些钱哪怕是在京城,苏杭这些大城市,都是无法接受的价钱,更别说小地方的土豪劣绅,这三千两银子或许是他们全部的家产,甚至将田产,屋宅地契全部加在一起都值不了这么多银子。
而那些大城市的富商们虽然出得起这么多银子,但是让他们‘花’这么多钱去买一个小丫头,他们也是不会拿出来的。因为在他们的眼,没有家世背景支撑的都是下等人,说句不好听的便是“贱民”,如同低贱的货物一样跟本值不了这么多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