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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女人真就将这里当做了客栈或者医馆。

    出去多则两月,少则数日,虽然女人不说去了哪儿,干了些什么,但王罄早已听闻,有个疯女人出现在了左近,一柄铁剑,专找有名有姓的西蜀绿林好汉的麻烦。

    后来,还有了三目神剑的名号,其实,这名字是从东边传过来的,可见,女人来到西蜀之前,在东边也没少转悠了。

    相处的时间长了,王罄这里也瞒不住了。

    老爹那里发了话,赶紧把人送走,结仇太多,也太麻烦,尤其是媳妇那里,也在闹着回娘家。

    王罄还没想好说辞,他父亲和媳妇那里却都又没了声儿,王罄知道,肯定其中有什么事故,只是他这人心宽,别人不说,他也就不问了。

    不过王罄一想,看女人的样子,也没地方去,不如留在自家寨子里,跟他一起做驼帮买卖得了。

    跟女人一说,女人无可无不可的也就答应了下来。

    实际上,王罄觉得,不管外面怎么传言,女人应该是有点累了。

    于是,之后两人以兄妹相称,算是结下了金兰之好,一起走了两趟山间商路,这情谊也就扎实了起来。

    驼帮的人都知道,王罄多了个妹子,拔出剑来,就和疯了一样,往往马队遇到棘手之事,一般都是女人第一个冲出去,将敌人大卸八块,稍微遇到些危险,后面还有王罄的弓箭护着,配合可谓天衣无缝。

    其实,第一次看到女人动手,王罄虽然有所准备,却还是被吓了一跳,之后他就十分理解,外间为什么管自家这位义妹叫疯女人了。

    嗜血而狂,就是这位义妹的真实写照。

    之后商路越走越顺,吐蕃那边儿也归了大秦,买卖更加好做了。

    不过女人一次回转,跟王罄说了一句,我想家了。

    王罄实际上做这行也做的厌了,觉得做的再好,也没什么出息,所以大手一挥,我陪你回去瞧瞧不就完了?

    兄妹两个都是干脆人,回去之后谁也没告诉,收拾行装就和逃家一样跑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