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了,若其来到大同城下,拖也能拖死他们。

    金人反应之迟缓,已经不出秦人意料,和金人打仗打的多了,对于金人也越来越熟悉,什么带甲百万,强极一时,北地大国,都已是昨日黄花,没有多少值得人畏惧的地方了。

    就像撕去了一层华丽的轻纱,露出后面丑恶的内里,甚至普通的秦人士卒,在提起金人的时候,也不可避免的会露出些轻蔑出来,这条猛虎,已然遍体鳞伤,不配再拥有那么广大的肥沃山河了。

    可以说,胡人帝国的生命力,与汉家国度的比起来,完全落在了下风。

    就在这样一个百无聊赖的时节,木华黎和不颜昔班终于回到了大同,也引起了赵石的兴趣。

    他想知道,如今草原上发生的种种事情,更想知道,遥远的东北,那些蒙古人发展到了什么样子,乃蛮部和克烈部的战争到底谁胜谁负。

    比起其他人来,他无疑是汉人中最关心草原情势的一个。

    对于不颜昔班的作态,他不置可否,鞑靼人的大汗,并不具备与如今的他平起平坐的本钱,即便鞑靼人鼎盛的时候,也不具备。

    他们的草原并不宽广无垠,还离南边如此之近,这已经注定了他们的命运,何况,现在的鞑靼人,日子应该并不好过才对,他们的生死,只在他的一念之间,显然,年轻的不颜昔班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他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一切的权势,不是来源于自尊,而是来源于实力。

    如果他不是琴其海的侄儿,赵石不介意在他露出桀骜的一面的时候,给他一棒子,让他明白谁才是主人,甚至从鞑靼人中挑一个更加聪明的出来,让他取代汪古部在鞑靼人中的位置,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不颜昔班是琴其海的侄儿,虽然不颜昔班所表现出来的姿态很不合时宜,但他愿意原谅他一次,但不能再有下一次了。

    鞑靼人在他支持之下,必定会迎来自己的辉煌,他们可以拥有肥沃的草场,可以拥有无数的部众,他可以给予鞑靼人很多很多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但鞑靼人在得到他的帮助的那一刻开始,也注定不会拥有与汉人平起平坐的地位和机会。

    盟友这个词是来形容实力相当的两个势力的,当他们落魄的时候来乞求他的帮助,当他们稍微强大的时候,就像成为你的盟友,再强盛一些的时候,他们会不会想着回头咬你一口呢?

    他要的是一把足够锋利的刀,而不是养虎为患,这个用意他自己十分的清楚而又明确,如果鞑靼人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话,他不介意让他们清醒一下,无私的帮助是不会出现在两个种族之间的。

    他们最为牢靠的纽带也不是血缘以及亲情,而是冰冷的利益。

    想到这些,赵石的微笑渐渐有些淡了,他的目光望向木华黎,在他身上转了两圈,开口问道:“能够重回草原之上,在汉人话里,应该叫衣锦还乡,可还高兴?”

    木华黎可一点都不笨,一句话便让他闻出了点恼怒的味道,他可是真够冤枉的,不过,他的忠诚是不容置疑的,主人的疑心,让他感到屈辱和害怕。

    他赶紧站起身来,跪倒在地,深深的埋下脑袋,“回禀大帅,草原上虽好,但末将情愿跟随在大帅身边,为大帅取下敌人的头颅,这才是木华黎的最大的心愿。”

    赵石笑着点头,年轻的蒙古人根本不知道他在另一个时空当中,有着怎样的威名和成就,他自然也不会知晓,主人的怀疑和试探有着怎样的一个心理在作祟,在赵石看来,就像是一根麻绳系在猛虎的脖子上,是不是要睁开麻绳的束缚,就要看猛虎自己的意思了。

    木华黎的表现让他很满意,也许这只猛虎已经被驯服了,不过谁说的准呢。

    “起来吧,我早就跟你说过,天下何其之大,不要将目光总望向一处,你将来的成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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