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妥赫尔斯式农田问题。

    “再怎么说,我们迪马也是隶属于悉伯的城市,而悉伯是菲氩的附庸国,所以将赫尔斯式农田技术交出来,我们也是愿意的,可是赫尔斯式农田技术的价值如此之大两位尊敬的使者不是不知道,那两国是不是应该用某些东西来买呢?”

    “只要赫尔斯大人愿意将赫尔斯式农田技术给我们,那么要付出什么代价,我们两国还是会尽可能满足赫尔斯大人的。”

    望着面前亲如一家的两国使节,婆利古心中冷笑着,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关系为什么这么好,要一起上门。

    无非就是,菲氩担心将迪马逼迫太甚的话,会把迪马逼到瑞英麦邱那里,那样菲氩就蛋疼了,所以还是联合行动,一起发财为好,反正菲氩和瑞英麦邱都几百年没打过仗了(什么?第二次悉伯战争?那不是悉尼自行作出的决定吗?),关系也还能说得过去。

    接下来又是一番唇枪舌战,最终达成了《2418年迪马协定》,解决了赫尔斯式农田技术的问题。

    协定中规定,迪马应该将赫尔斯式农田技术转让给菲氩与瑞英麦邱两国不得外泄,并且为了降低外泄的可能,迪马需要限制领主耕种新的田地,让田地只需要满足迪马现有人口就可以。

    作为迪马自愿转让赫尔斯式农田技术的酬劳,迪马除粮食以外的商品将会在悉尼与悉伯境内无关税销售,各城不得对迪马商人的商业行为进行征税,而菲氩与悉伯也承诺不会在要求迪马转让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