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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卫星的图像显示,洛一方终于在几十公里外找到了人口密集的区域,而且他甚至看见了早期的大型古代建筑,虽然和现代比起来显得在装饰上显得简陋,但是其宏伟程度却超乎想象。打算过去看看的洛一方突然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似乎还是从学园都市里穿过来的那套短袖加牛仔裤,这样冲进古代王国真的不会被当成什么奇怪的角色被处理掉?
而且洛一方那显眼的白发,以及完全和这里的原住民不同的外貌特征,让他想要混进去都难,就算没有什么危险,可是被人当做奇葩看也不太好吧……
可惜作为正儿八经的超能力者的洛一方完全没有什么神奇的变身能力,或许能够做到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把光线扭曲掉,让普通人看不见自己。
虽说这个世界是个有真正的神秘力量的世界,而且现在是魔法,或者说是古代魔术繁荣至极的一个时代,洛一方的手段能骗过普通人,却不一定能瞒过那些执掌着神秘权柄的祭司或者法师。
不过说这么多废话,那座城市他肯定还是要进的,那个DEBUFF他穿越了这么多次,也看明白了,哪里有英雄往哪里送,这次把他丢在美索不达米亚,还是公元前两千多年,除了那一位,还能有谁呢?
最古之王,英雄中的英雄,吉尔伽美什。然后我们一般俗称金闪闪的家伙。
这家伙可以说是臭屁的很,但他的确称得上是一个古代的王者,而且对待真正的友人那可是十分真心大度的,比如说你看恩奇都,金闪闪甚至愿意和他分享天下所有的财宝。可惜做人不能太金闪闪,UBW里削了我伊莉雅的仇,那些死宅们可还记着呢!
但无论如何,碰见这个家伙绝对是件很头疼的事情,更别说拉他入伙了,所以洛一方只是打算在旁边观摩一下这一位大佬的晋升路程。
五六千年前的地球,没有后世工业污染带来的浑浊不堪,有的只是原始时期的朴素和纯洁,洛一方也没急着赶到那座城市,他一路走得不紧不慢,倒很像是在郊游——公费旅游,反正他也不亏!
要是想的话,洛一方抵达那座几十公里外的城市,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但是他乐的享受一下美景——这也正是他出来的理由之一。
两世为人,世界那么大,洛一方当然也想去看看,人一旦没有了负担和束缚,就会想去了解那些只在书本上,网络上看来的东西。同时,自由的在原野上行走,也是洛一方身体残疾时所不能想象的事情……
呃,等等,自己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声音?
嗷呜!
狼的叫声?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出现狼洛一方可是一点都不惊讶,可是,他还感受到狼群正在飞速地奔跑着,似乎是在追捕什么猎物?
狼群捕猎的现场直播?洛一方来了兴趣,正好去看看!于是洛一方迈开步子就朝狼群的方位走去。
可是当洛一方看见狼群的时候,他却愣住了——这根本不是狩猎的场景,而是狼群在逃窜!作为草原霸主的狼群,在当地的食物链,就算不是顶尖,但能够让一群狼群逃跑的东西,会是什么?
反正任何已知的动物都不可能让这数十只凶恶的野狼逃跑,也就是说,在不远处的那片丛林之中,隐藏着什么足以让群狼都恐惧的东西。
可是……
“这样反而很无聊了啊……”洛一方无趣地转身离去了,想也不用想,里面肯定是什么古代的魔兽之类的生物,毕竟这是一个有魔力存在的世界啊,所以反而因此失去兴趣了的洛一方也就不打算再去看看是什么了。
然而他离开的步子还没有迈开,从那密林之中,一团黑影就飞了出来,砸在了洛一方的旁边。洛一方偏过头一看,“嗯?”
一具血肉模糊的人类尸体在那里躺着,身上有多处深可见骨的爪痕和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