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住,后续会如何发展就完全脱离她的掌控了。她现在毕竟只是个小姑娘。

    倘若群情激愤,小偷被打死的新闻也不少见。倘若理智尚存,扭送去派出所,许多也不觉得好到哪儿去。

    在执法记录仪被强制要求使用之前,镇上联防队(派出所人手不够,他们有点儿类似于万年背锅的临时工)执勤时,下手一贯狠辣。统一的惩罚手段皆是罚款。

    许多手一松,那个男孩子就惊慌失措地跑走了。她管不了他,她只是没办法眼睁睁地看下去。

    当然,她没那么高尚。这孩子明显不是单兵作战,后面还有人操纵。要真是个大团伙,她把事情搞大了。那些人十之不会轻易放过她。从成本收益角度讲,她犯不着。

    许多愤青时代也成为国人的麻木不仁痛心疾首。为什么要纵容违法犯罪,倘若每个人都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吼,新疆小偷还会这么猖狂吗?现在她早就不这么想。既然纳税人缴纳了税,那么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职责就应该由国家机器承担,否则这钱不是打水漂了么。没理由主人付了薪水给管家,完了还得亲力亲为干管家的差事,受管家的气。我养你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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