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的,就是米高梅。

    当时的米高梅,有自己的院线、片厂和发行公司,制作、发行、放映,一连串糖葫芦拉下来,问题就大了:米高梅的影院,只播米高梅的片子,用尽办法排挤别的院线,到最后,大家都赚不到钱,只有它一家独大。

    所以,美国法院强制“制播分离”,要米高梅拆分为三。

    如今,反垄断法案对制作放行与放映有着明确的规定,制作发行方与放映方不能有相同的董事会成员,不能交叉持股等等,以免某个公司变成一群势大力大到无法控制的怪物。

    宣传是商业电影的重中之重,在好莱坞,什么时候贴正式预告、什么时候接受媒体访问、什么时候开放病毒网站都是很有讲究的。

    同样,与媒体的公关勾动也很讲究,什么时候用,怎么用,分得很清楚;有高层次的主流媒体,比如说两个times——《纽约时报》和《洛杉矶时报》;又分成八卦媒体, TMC什么的。

    迪士尼为《暮光之城》制定的宣传推广中,都是有体系有计划的做。

    再就是,博伟影业正在跟太平洋对岸的公司就此片进行谈判,力争能进入那片热度渐起的广阔市场。

    曾经,有很多人说太平洋对岸的市场改变了好莱坞,但马修就这几年的观察所得,这完全是无聊的臆测。

    好莱坞会去适应那边的市场,不过本质上还是将太平洋对岸以及阿三这些新兴市场当成提款机而已,轻易不会改变固有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