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不愿意签署的了,只不过东岸人的态度非常强硬,坚持要求荷兰人签署该协议。与此同时,他们还派出“加的斯岩石”号战舰,在大员港附近“不小心误击”了一艘荷兰商船,给荷兰人造成了极大的压力,如此多方施压之下,这才使得荷兰人屈服下来,捏着鼻子同意签署了这份协议。而作为荷兰人让步的代价,东岸方将通过大员港的台湾银行总部,大幅度提高出口至巴达维亚的生丝、茶叶的配额,大幅度增加台湾蔗糖、南洋特产的进口配额,同时将黑水地区高级毛皮和鲸鱼制品的二十年垄断销售权赠予荷兰东印度公司——这等于是双方各让一步,各取所需,皆大欢喜。

    而作为三方会谈主角之一的清廷,则似乎被东岸与荷兰双方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他们从今往后将无法与荷兰东印度公司进行直接贸易,即他们的出口商品(主要是生丝、茶叶、绸缎等)将首先被台湾银行收购,然后再转手至荷兰人那边;至于他们最感兴趣的外国火枪、大炮,对不起,不可能的了!东岸人拒绝帮他们向荷兰东印度公司下此类订单,同时自己也不会向清廷出售此类敏感武器,“我大清”想要武装一支上规模的火器部队,还是得自己想办法,没人会帮你的。毕竟,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遵守条约方面,信誉一贯还是非常良好的,这从他们最近几十年间与英国、西班牙签署的诸多协议就能看得出来,只要对方是文明人,那么他们大体上就会遵守协议。

    或许有人会说了,清廷既然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军火),那么他们还有必要与东岸乃至荷兰进行贸易么?答案是不得不如此!因为这是东岸与其和谈的前置条件之一,毕竟在大幅度调高出口至巴达维亚的生丝、茶叶配额后,单靠宁波府一地怕是已经有些难以支应,故还必须从清廷治下大量收购这些出口热门商品,以凑足给荷兰人的份额,故清廷也被牵进了这桩复杂的三角贸易之中,也是郁闷不已——不过他们也不亏,毕竟生丝、茶叶、锦缎什么的不出口怎么换来银钱?而没有银钱又怎么供养庞大的官僚体系、军队乃至八旗?要知道,现在拜东岸人所赐,漕运基本断绝,江南更是烽烟遍地,清廷的现金收入实在有些不足(给官员和军队发俸总不能全靠实物吧……),因此靠出口换取些金银回来也是必然之事,而这也正是清廷派出一些背景关系身后的官商(很多是晋商家族出身)出面,与东岸人进行贸易谈判的原因所在。

    今天差不多已是双方最后一次商谈了,各种细节都已谈得七七八八,各方满意也不好、不满意也罢,就只能如此了,签署协议差不多也是这两天的事情。当然这份协议从表面上看来没任何官方背景,台湾银行、晋商、荷兰东印度公司,一水的私人机构,只不过签署协议的众人心里都清楚,这绝对是双方高层共同的意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