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诸公们更在意社会的稳定。
“我们现在来重点关注下近些年来增长幅度越来越大的消费税。”梁强东站在黑板前,写下了大大的这三个字,说道:“其实,消费税在此时的旧大陆,已经相当普遍了,比如马车税、男仆税、窗户税、酒税等等。在我们国家的消费税中,之前为了平抑通货膨胀,稳定人民生活水平,很多消费品其实都是免税的,不过随着经济的发展,目前纳入计征对象的商品也越来越多。”
“目前在我国,征税的消费品包括酒类、药品、糖、香料、咖啡、可可、茶叶、烟草、皮革、钟表、工艺品等,其中尤以酒类占比最大,几乎超过了一半,也是吓人(东岸人是有多么爱喝酒啊……),其次是烟草、蔗糖、香料三大项,这些就占了绝大部分了,其他其实都是凑数的。另外,像食用油脂、肉鱼蛋奶、果蔬、谷物、盐、煤球、灯火、普通布匹、廉价木料等常用生活必需品政府并未课税,对比旧大陆,这一点是极大的善政,虽然损失了很大一部分税源,但得了民心,这似乎更重要。”
其实,有关消费税的征收,在东岸从来就是一笔糊涂账。无他,征收成本太高了,难度太大了,再加上很多交易活动多发生在非集市场合,根本无法计征。故东岸税务部门基本只能在批发环节进行征收,即对批发商们征收消费税,然后让他们把这部分税收转嫁到价格上去,即采用间接的方式收税。
这种税收的好处是征收方便、成本较低,不至于让国家养一大帮子征税人员四处瞎晃荡,而且把风险多集中在了批发商身上,盖因他们一旦没能成功地把手头的货物销售出去,那么这税等于是白交了,而老百姓则是不消费不交税,没吃亏。当然这种征税方式仍然会产生大量的漏征、少征,但没办法,已经尽到最大努力了,征税两千年来都是个难题,你想做到完全无有遗漏,那在21世纪也不可能啊!
“说完消费税,下面该说什么了,好吧,请翻到讲义最后一页,看看这次第三次税改打算推出的新税种——印花税。至于其他的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关税什么的,我一会再给你们讲。”梁强东丝毫不注意形象地给自己点了个烟斗,然后微笑道:“印花税的发明,起始于41年前的联合省,这是行为税的一种,因其征收方式为贴用印花,故名印花税。如今咱们华夏东岸共和国也想起征这种税收,为了尊重荷兰人的发明,因此同样命名为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一切财产及权利关系之契约、簿据、文件、凭证所课之税,其实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交通相对发达、商业行为较活跃的国家,一旦推行,税率不必高,人民也不会感到多么痛苦,但因为征税范围特别广,政府的收入不会低,因此确实是一个良好的税源。”梁强东说道:“这种税征收方法简便易行,政府仅需印刷税票,任纳税者自由购买,然后在交易、签署文件时贴用即可,是不是特别简单?在这个税的征收过程中,政府除开支了印刷费及定期检查的费用外,基本没有别的支出,但收入却又实打实地增加了,且还不少,因此这种税才叫良税了。荷兰人,不愧是敛财的专家,佩服佩服!”
梁强东的这话引起了学生们的一阵笑声。确实,低成本、大收入,就是印花税的特点,不开征简直没天理了。而且,学生们没有考虑到的是,像印花税、特种商品专卖铺开后,得到了财源补充的政府,差不多就可以逐渐摆脱对动产税和不动产税的依赖了,这两种实在是搞得民间太不和谐了,必须想办法解决。当然了,考虑到两种税加起来有247万余元之巨,短期内无可替代,但降低一下税率,减缓一下民间的矛盾,却还是可以做到的。甚至于,如果政府财政相对充裕的话,那么将动产税先取消掉,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一切都要看后面的发展了。
讲完了印花税这个新开税种,梁强东又趁机举了一些例子,多是联合省和丹麦这两个施行了印花税的国家(法国也在1665年正式开征印花税)在征税过程中的具体事例、方法,待众人都有了个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