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不敢明着打骂新兵蛋子,暗里欺负也是司空见惯的家常便饭。
另外,由于队伍庞大,负责后勤的辎重官们,只须从每份饭菜之中抠出一文钱,日积月累的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李中易经常性的走访普通士兵的营帐,李云潇以前不太明白其中的奥妙,如今早已是心如明镜。
正因为李中易时不时下来看看,军营里的伙食一直都在应有的水准之上,没人敢大肆贪墨伙食银钱。
而且,李中易看似漫无边际的在各个大营之中闲逛,其实对带兵将领们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不管是将领们,还是镇抚官们,或者是军法官们,他们也都是凡人,是人就会犯错误。
在李中易看来,军队之中的下情上达,尤为重要。往往,正因为沟通的渠道不畅通,导致很多隐患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从而酿成大祸。
“小的叫秦明。”这位叫秦明的什长,守株待兔的好不容易等来了和统帅的直面说话,他干脆放得很开,“天气很冷,白日尚还好办,如果柴炭更多一些,晚上睡得更暖和一些。”
李中易闻言之后,随即抬起头,瞟了李云潇一眼,李云潇赶忙点头,表示他已经记下来了。
“秦老哥子,我也不瞒你们说,其实炭和柴火是足够多的。只是,此次征高丽,也许需要半年之久。高丽的气候寒冷,可远远比不过我们大周的开封城。柴炭先省着点用,咱们先苦后甜,总无虞断顿。等拿下了开京,得了好处,大家再敞开来烧炭取暖。”李中易说的是真话,秦明也知道这是实情。
辎重营那边堆积如山的柴炭和草料,瞒得过新兵蛋子,却瞒不过帐内的这些老兵。
李中易虽然订立了严格的军法,生活上却从来没有马虎过将士们,头盔里包着麻,身上穿的袄子,脚下蹬的皮靴,每一样都比大周朝的任意一支军队,强上许多。
秦明跟着李中易常驻过开封,他也见识过不少世面,所谓朝廷的心腹禁军部队,他们的脚下也不过是一双新草鞋罢了。
从开封一路北伐过来,秦明亲眼所见,大名府魏王手下的军卒们,穿的都是烂草鞋,脸上还刺了极其难看的字。
李家军数万官兵,就没一个被刺过字的,为此,秦明异常感激李中易的仁慈。
要知道,在这个时代,不管是朝廷禁军也好,藩镇的牙军也罢,别说普通士兵,就算是队正这一级的军官,脸上也都要刺字。
刺字的目的,其实也很清晰,不过是怕士兵们临阵脱逃罢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幸福感,李家军就没有刺字,还偏偏屡战屡胜,无一败迹。
秦明感激的看着李中易,发自内心的说:“跟着爷卖命,咱们大家伙都心甘情愿。既能报效大帅杀鞑子,又可能升官发财,封妻荫子。如果不幸战死沙场,十八年后,又是一条猛士。”
什长,不过是最基层的士官而已,知道报效大帅和杀鞑子已经足够了,李中易原本也没指望他们有多大的见识。
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寸山河一寸血,必须读书才能明理。
军中的普通士兵们都是朴实的汉子,李中易听了秦明发自内心的真心话,非但没有怪罪他,反而夸道:“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卖命,升官发财过上等人的生活,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
“家里还有几口人?”
“可曾娶亲?”
“发的军饷够不够用?”
“娘子可贤惠?”
“哦,你学了五年的马术,那正好,我给你个手令,你去寻骑兵营的李勇,让他考考你。如果合格了,就便入骑兵营,领更好的军饷,拿更多的赏赐……”
李云潇看着把低俗当有趣的李中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