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想,索性放软了身段,改为以柔克刚。

    想到这里,李中易不由翘起嘴角,微微一笑,征服女人的手段,简直不要太多。

    只要金丝雀儿被关在笼中,任她萧绰多么的傲娇,终究也必须要低下高贵的螓首。

    更何况,历史上的萧绰,能够讨得辽景宗的欢心,显然不可能太过刚强。

    都说女人似水,隐藏在这句话里的内涵,其实是,绝大部分有成就的男人,都不会真正喜欢性格刚硬的女强人!

    在后世,越是事业有成,收入不菲,长相美貌,见过大世面的女强人,越难嫁得好!

    这些俗称“白骨精”的女金领们,不被富豪们所喜,又瞧不上穷吊丝,婚姻问题始终面临高不成低不就的尴尬境地。

    等到她们年过三十之后,就更难嫁得顺心满意了,毕竟,没谁乐意娶个性格刚强的妈进门吧?即使,她们勉强委屈自己,作出将就的选择,要么是夫妻俩各玩各的,要么是以离婚收场。

    李中易也是男人,而且是权势滔天的大男人,他同样不喜欢个性强悍的女人。越是脾气拗的女人,他越会采取驯服烈马的态度,想方设法摧毁她的心防,折腾到她心甘情愿的臣服于脚边之时为止。

    萧绰毕竟是读过许多汉书的女子,又从小接受着皇后式的良好教育,家庭教育和环境决定了,她不属于那种认死理的傻妞。

    李中易喝到嘴里的茶汤,甘甜爽口,也从侧面证明了一个问题:萧绰渐渐的认命了!

    “来人,去把獾郎抱过来,我这个做老子的,有几日没抱过那个傻儿子了。”李中易明明看见韩湘兰的身板挺得僵直,不仅视若没见,更可恨的是,居然当着韩湘兰的面,把叶晓兰给叫了来。

    李中易的膝下,如今已有四子,除了獾郎就在身边之外,他其余的几个儿子都远在开封城中。

    前些日子,彩娇又怀上了身子,在这个B超的时代,李中易也不是神仙,无法提前知道,她肚子里揣着的是男娃,还是女郎?

    韩湘兰比谁都了解叶晓兰,自从生下獾郎之后,叶晓兰比爱惜她自己的生命,还要爱惜亲儿子。

    叶晓兰和獾郎母子俩,一直吃住在一起,可谓是形影不离。哪怕是侍奉过枕席之后,叶晓兰也要先去看过了獾郎,才肯安心的回来,重新钻入李中易的怀中。

    李中易很理解叶晓兰的想法,尽管有时候多少有些扫兴,但也一直鼓励和支持。

    母以子贵,不管是在这个时代,还是在千年之后,始终都是大家族十分看重的基本原则之一。

    传宗接代,光耀门庭,终究还是需要男儿顶门立户。若是女子,哪怕她再有本事,外孙也终究只是外孙,和亲孙子没法比的。

    最鲜明的例子,便是棒子国最厉害的三X集团,老李的女儿众多,也各有本事,但家业终究只能传给独子。

    叶晓兰果然抱着獾郎来了,韩湘兰刚才很想主动退下,可是男人始终没看她,略微耽搁了一下,死敌竟然这么快就来了。

    李中易站起身,完全不顾老祖宗所言的抱孙不抱子的陈规陋习,径直从叶晓兰手里接过了亲儿子。

    “爷万福。”叶晓兰刹不住行礼的动作,只得勉力让她自己蹲得更扎实一些,担心摔了她的心肝宝贝,赶忙双手捧着襁褓,主动递到了李中易的手中。

    等男人抱稳獾郎之后,叶晓兰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那是她的命根子,也是后半辈子的依靠,绝对不容有失。

    李中易小心翼翼的抱着才几个月大的亲儿子,故意用粗硬的胡髭扎他玩儿,獾郎随即大哭出声。

    韩湘兰冷眼旁观,看得异常清楚,叶晓兰下意识的伸手,想抢回被虐待的獾郎,却中途又收了回去。

    哼,浪蹄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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