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写的是:应标商户需全权负责龙卫军粮草、马料、饮水、药材甚至燃料的供应。商户要自备运输车辆,全程跟随军队出征,随时将物资运送到后勤司指定地点。

    这其中的风险还是非常大的。例如跟随龙卫军出征,中国人打仗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劫粮草、烧粮草之类,也就是说一不小心这批物资就会灰飞烟灭。

    另外明代可没有什么公路,运输成本相当高,甚至会超过粮草本身的价格数倍。

    直到苏承羽表示,被敌军劫持、损毁的粮草一经查实,费用由龙卫军承担八成。运输费用按军队距离产粮区距离计算,走得越远运费越高,并且会通知沿途州、县给予一定的护送。

    最重要的是,龙卫军对后勤承包商以现银结算!物资交付,立刻付钱。

    要知道,按照明代的商业交易习惯,这种大宗交易通常要三个月之后才付款,甚至拖半年都是正常的。

    能迅速回笼现银,现银便可以再拿去投资赚钱,这对商贾的吸引力无疑是巨大的。

    实际上明代已经有了“开中法”——朝廷让商人将粮草囤于指定地点以换取盐引,商人再持引贩盐赚钱。只不过苏承羽的办法更彻底,也更能吸引商人。

    最终有六家商户投标承包龙卫军后勤。中标的是韶州的赵记和赣州的甄家。

    之所以要两家供应商,一是为了保证在一家货源出问题时能有另一家及时补充,二来可以通过多家分散采购来调控价格。

    赵记和甄家很快和龙卫军后勤司签订了契约。两家分别承担龙卫营六成和四成的后勤供应。

    以后,他们必须按后勤司定的需求量将米、菜、肉、药、碳等运送至距离军营十里之内,送抵时间不得超过一天,遇雨雪地震等情况,可顺延三至五天。

    而龙卫军的粮草则只能从他们两家购买。两家的粮草价格可以根据市价波动,但如果超过市价过多,龙卫军有权终止合作。

    当然,两家的报价都比市面上的粮草贵了近七成,不过这其中包含有运输费用。即便如此,比起近来龙南奸商出售菜、肉的价格,仍是低了很多。

    比起军队自己养一支运输大队,这些专业的商贾能用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运送给养。

    此外,这样做还能避免押运粮草的官员腐败,运输中出现意外的损失也大部分由商家承担。

    其实说起来龙卫军眼下这点粮草、药品等购买量对赵记和甄家来说并不算很大的买卖。

    但他们看中的是长期合作,同时也是在赌,赌随着战事发展龙卫军的规模会不断扩大,那时他们便能赚到大钱。

    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很有长远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