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算是北宋皇室内部的秘闻了。
李牧听完,恍然大悟。
原来是想要借用王诗雨的身份打一个旗号啊。
类似于镀金。
也真的是为难这些政客了。
“距离牛头山,还有多远?”李牧又问道。
赵霁道:“距离我朝都城临安,东去还有六十万里,过了临安城,再往东三万里,便是牛头山了,此山乃是我朝皇室起源之地,外观酷似一头昂首向天的青牛,因此得名。”
李牧听完,心中一算,这样走下去,日夜兼程的话,大概还需要四五日,才能赶到,不过,晋王只是逼嫁,所以时间大概也足够。
自从得知地球同班校花同桌王诗雨来到了这个世界之后,李牧曾一度很奇怪,不解其中前因后果,但自从在长生天之外,遇到了哈士奇将军之后,一番刨根稳定,他算是明白了,将军和王诗雨,乃是误打误撞被老神棍给传送过来的……说起来,老神棍也是忒不靠谱了,弄一个传送阵,竟然还能把两个计划外的生物给一起传过来。
想到了这里,李牧不由得又看了一眼哈士奇。
“汪,人宠,看我干吗?又不是我的错,当初,那死老头自己躲在屋里挖了一个坑,我和小姑娘进去,就掉坑里了……”哈士奇将军坚决不承认时当初自己为了讨好王诗雨,带着美少女直闯禅房,然后酿成大祸。
李牧懒得和他废话。
哈士奇不满地道:“你这是什么眼神,什么态度?汪!我告诉你,对我尊重一点,成为我的人宠,你应该感觉到荣耀,毕竟我的上一个人宠,纵横宇宙,掌控星河,以星辰为棋子,以神魔为奴仆……”
李牧摇摇头。
他现在有点儿怀念以前,那时候,这只蠢狗还不会说话,也没有开启灵智,虽然被老神棍无耻的性格熏陶,但还没有学会吹牛逼,不像是现在……李牧都想要装作不认识它了。
这样飞行一日之后,白鹤疲倦,需要休息。
一行人降落下来。
下方是一个叫做青峰峡的小镇子。
李牧让白鹤自己去寻一处山峰休憩,他与小书童清风等几人,寻了一处名为【倦客归】的酒馆,打尖休息。
赵霁是宋人,熟悉风土人情,点了几件特色菜,又点了两壶当地名酒【青峰醉】。
李牧实力虽高,但也喜欢口舌之欲,对于美食,则是从来不放过。
酒菜上的很快。
李牧随意地四下打量。
宋人建筑的风格,与秦人截然不同,秦人生性严肃,做事一板一眼,崇尚黑色,建筑多为土石结构,方方正正,追求结识耐用,而宋人则相对奔放热情,富有艺术气息,建筑多以土木为主,风格华丽美观,便是这偏僻小镇,亦可看到诸多的精美木楼,装饰繁琐,颇为讲究。
这家【倦客归】酒楼,名气起的奇怪,生意却是颇为不错,傍晚时分,大堂里几乎是客满,店小二扯着嗓子来来回回地报菜名,堂内气氛热烈,掌柜的是一个看起来只有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面容白净,容貌俊秀,气质温和,会微笑着和客人打招呼。
李牧之所以会多看这个年轻掌柜几眼,是因为,在他身上,有一种淡淡的道蕴,是那种只有在圣级武道至尊的身上,或者是常年修道的人的身上,才能感受到的气息。
这个年轻掌柜,不是凡俗之人。
李牧做出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