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提醒他——继续,不要停,普里斯够昂。

    作为报答,感觉到男人手心几乎毫无温度的狗崽子更加死死地抱住了雷切的脖子——作死哦,这么冷的天才穿一件风衣,里面是衬衫,要风度不要温度啊,也不怕老了得风湿。哦对了,说到冬天,蠢主人我跟你讲,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某个国家充满了智慧的人民发明出来的一种御寒神物,老子自从遇见了它,冬天没有它简直觉得寂寞得不行,那种御寒神物叫……

    你求我就告诉你。

    ……算了,看在我昨天咬了你一口的份上,还是不欺负你了。

    御寒神物的名字叫“秋裤”。

    可以穿在牛仔裤和西装下面也看不出来的那种哦,不是丝袜,男人也可以穿的那种。每当冬天到来,我都觉得会觉得秋裤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

    狗崽子张大嘴眯着眼,心里像个几百万年没说过话的老太婆似的啰啰嗦嗦,当他的思维向着“绝翅馆卖秋裤应该很好赚”这个猎奇的方向一路神展开时,那大大的狗嘴里呼出来的热乎乎热气尽数从男人衬衫的缝隙中噗到他修长的脖子上。

    阮向远迷迷糊糊,趴在雷切的脖子上,几乎就要被那有规律的走路节奏搞得再次陷入梦境,而就在这时,雷切却又有了新花样,他勾了勾唇角,将狗崽子的大嘴巴推开了些,抚摸它背毛的手也停了下来,轻轻弹了下狗崽子湿润的鼻子,用温和的声音说:“走,去看米拉。”

    “嗷?”阮向远哈气的动作一顿,瞬间清醒过来,狗脸上出现一瞬间的呆滞。

    ——略耳熟,哪位?

    雷切:“没穿衣服在后面追我们那个。”

    阮向远:“……”

    去看他?

    ……看什么?

    看他死了没?

    差评!

    雷切:“不用摆出这副不情愿的嘴脸,如果不是你偷吃伊莱的鸡蛋……”

    ……好了,闭嘴,我陪你去。

    狗崽子动了动,不情不愿地伸爪子用力摁在男人的嘴巴上。

    被大爪子阻止了接下来要说的话的红发男人挑眉。

    “……”

    “……”

    阮向远尴尬地将自己的肉爪子从那个“爪感”还不错的柔软的唇上面拿下来,仗着自己是条狗,冲男人咧开大狗嘴露出一个傻笑,然后成功蒙混过关。

    阮向远,男,年方二十有余,恋爱史空白。

    死了以后变成狗,在一个寒风嗖嗖的走廊里,地点是监狱,以狗崽子的身份和一个高大英俊威武的狂霸拽男人玩了一把琼瑶——

    情景回放:当时他被男人抱在怀里,然后当前者喋喋不休的时候,他伸出(删掉)娇嫩(删掉)的狗爪子,以“我不听我不听”的娇羞状,一爪子摁在了对方(删掉)触感优秀(删掉)略微冰凉的双唇上——

    …………………………就是这样。

    想笑的,可以开始笑了。

    阮向远不知道,活了二十几年死了变成狗才想起来他还有恋爱这个功能尚未使用,算不算是奇葩的表现——但是当他想起来自己下半身的小叽叽和对方也有并且应该尺寸也不会太令人失望的大叽叽,阮向远,忽然,又觉得,自己,其实有点奇葩。

    “………………”

    走廊里空荡荡的,只听得见男人的鞋与冰凉的大理石地面接触时发出单调而好听的响声,狗崽子趴在男人的肩头,头一回老老实实安安静静。

    在这样寒风嗖嗖的严冬风口处,狗崽子相对于人类来说绝对温暖的体温传递着温暖,严严实实地将寒风抵挡在了自己的厚厚的皮毛之外——而完全不知道自己如此伟大的狗崽子,此时此刻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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