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可是见到过他买回了猪肉,如果她俩也是评委,苏菲的票数自然会多出两票。
然而她们两个显然是来晚了,并没有排上号,获得试吃资格。
嗯……不过苏斐还是有信心的。
苏斐一眼扫过去,在座试吃评委们虽然不管是先吃哪一种,都是一副惊讶的表情,毕竟就算是迈斯的千味饼,肯定也不是一般的菜肴可以比拟的,但是,苏斐注意到的是,当这些人在拿起盛着米饭和红烧肉的碗时,流露出来的表情却并不只是惊讶。
首先是不理解,他们或许有些人知道珍珠籽,或许大多数人根本没听说过这种东西,但就算是知道珍珠籽能够食用,他们心里对珍珠籽的印象也不会太好。
毕竟,野生的珍珠籽吃起来非常干硬。
可苏斐的不一样啊,虽然煮饭的方式比较原始,但他使用的可是正儿八经的高档珍珠稻米,珍珠稻米在吸饱水分之后,当真是宛如一颗颗珍珠般圆润,富有光泽,红烧肉汁淋在上面,更是让稻米透出微微的红色。
没有筷子,他们便用勺子舀起一勺米饭,带着红烧肉一同放入嘴中。
就在嘴巴合上的那一刻,之前所有的疑虑都瞬间烟消云散,米粒丝毫没有料想中的咯嘴,甚至……甚至可以说是软糯无比!
稍微咀嚼了几下,就有丝丝甜味在嘴中扩散,不,不只是甜味!
淋在珍珠籽上的汤汁让米粒的滋味升华,汤汁中的微甜以及咸味,还有浓郁的肉香,让所有的味道在嘴里炸开。
再加上那一块裹挟着红汁的猪肉,嗯……这是猪肉吧?猪肉怎么可能会如此美味!
品尝红烧肉的评委们现在几乎都是同一个表情——震惊。
猪肉选择的是肥瘦相间的部分,经过了热油的煎炸变得酥口无比,带着皮的那一小块,咬起来绝对是一种极致的享受!
可惜。
可惜的是每一份试吃品都只有足够三勺或者四勺的份量,而猪肉块更是只有三块。
不管是先试吃红烧肉的,还是先试吃千味饼的,现在心中的获胜人选几乎统一了。
当评委们一个个将吃完的碗放上柜台的时候,迈斯也是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走到苏斐面前,微微低头说道:“恭喜你,你赢了。”
“你的也不错。”
苏斐这时候也尝到了他们各自专门为对手准备的一份,苏斐咬下一口千味饼,苏斐发现,在每一层面层之间居然都有着别致的果酱连接,再加上最上面奶酪和鲜奶混合再嵌入了鹿肉以及蔬菜的主料层,绝对当得上千味饼这个名字。
不过,尽管苏斐也觉得千味饼味道不错,但最终的结果还是宣告了苏斐是这次比试的胜者,看了眼柜台上面,除了零星两三个碟子之外,全都是苏斐用来盛装米饭的圆木碗。
恐怕就连那两三个碟子,都是排队混吃的那些流浪汉放的吧,毕竟在他们眼里,能够吃饱才是最好的,在份量上,千味饼当然要比苏斐的米饭要多。
“诸位,感谢你们能够来到我的旅馆担当评委。”迈斯倒也没有表现出沮丧或者失落的神情,反而是在短暂地感叹之后又是一副非常激动的神情,“刚才的两份美味,分别叫做千味饼以及飘香红烧肉,实在是不好意思,那份千味饼是在下做的,而击败我的飘香红烧肉,是这位名叫苏斐的,年轻厨师的大作。”
迈斯双手指着一旁的苏斐,朗声说道:“按照我们拉斐尔镇的规则,这位年轻大厨获得了挑战拉斐尔大师的资格。”
只见迈斯走到柜台后面,十分郑重地取出了一块木牌,将木牌递给了苏斐。
这块木牌上除了刻有拉斐尔的名字之外,倒也没有其他的标记,苏斐直接将木牌接了过来,这时候,旅店里顿时爆发出了惊雷般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