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恶魔当然是很爽快的事情,但是杀普通的恶魔,哪里有杀魔王爽!

    穿越者们大多想要杀一两个魔王,可魔王们大多位于大军之中,他们就算是想要杀,也没本事先杀穿重围,冲到魔王们的面前。

    就算竭尽全力冲到了魔王面前,魔王的亲卫队们也不可能坐视他们去跟魔王单挑。

    这就像当年荆轲刺秦王,要是一对一,秦王早死了。奈何大殿上有一大票秦王的帮手,荆轲再怎么胆大心细,也没办法一个打一群。

    人家一群人都围上来跟你“共搏之”了,你就算有一把匕首,又有什么用?

    那匕首还不知道有没有别人上朝用的朝笏长呢!

    虽然匕首是铁的,朝笏是竹板或者象牙板,但人家那也凑合着能当兵器用啊……

    也就司马迁这个把历史写得跟一个风格的人,才会把场面描绘得好像荆轲有什么优势似的——明明一匕首没捅到就直接歇菜了好不好!真当秦王没侍从?真当大臣们不过来?

    王宫总共就那么点大好不好……

    穿越者们想要刺杀魔王于万军之中,难度比荆轲刺秦王还要高——秦王只能在别人已经七手八脚把荆轲撂趴下之后才能回来砍人,魔王们可是一对一都能跟他们打上很久的。

    所以,像这次这种杀死魔王的机会,绝对是非常难得的。

    雷丁也参加过大大小小几十次天堂和地狱的战争了,能够杀死魔王的机会,他还是第一次遇到。

    伴随着狂风的呼啸和狮子的咆哮,一道赤红的火光滚滚而来,很快就来到了熊猫他们这里。

    然后,火光散去,狮头人身的雷丁现了出来。他兴奋地左顾右盼,大声问:“魔王呢?”

    “什么魔王?”熊猫反问。

    “就是你刚才说的,被你打死的……”

    “……死了,当然就化成光消失了。”熊猫回答,“一般情况下,魔王不会留下尸体,你难道不知道?”

    雷丁这才回过神来,摸摸脑袋,问:“那……你就没弄到什么战利品?”

    “锡蒙利那匹马,算不算?”

    “当然算!在哪里?”雷丁又兴奋起来,“那马绝对是好东西,可以拖它去配种,用不了多久,大家就都有地狱战马可以骑了!”

    面对他兴奋的笑容,亚伦淡淡地说:“已经死了,不过尸体留了下来。如果你想要拥有它血统的战马,给我几个月的时间,我应该能从尸体上提取出血脉基因,改造出拥有它血统的战马来。”

    雷丁先是有些失望,随即连连点头。

    想了想,他又兴奋起来:“既然魔王的那匹战马可以,那魔王自己的血统呢?”

    亚伦转过头看着他,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和赞许:“这个想法很有意思!是个值得研究一番的课题……”

    熊猫看他们两个眼睛发光的样子,忍不住以手抚额。

    穿越者们就是这样,一旦发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立刻就不分场合不问其它了。

    或者说,在大多出穿越者眼中,天大地大没有自己的兴趣大,“感兴趣”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别的都不重要。

    好在,他在这里。

    好在,雷丁和亚伦还是愿意听他劝的。

    好在,他们现在要做的事情,恰恰就跟这两人感兴趣的方向是一样的。

    “现在我们人到齐了。”他看向目瞪口呆的贾法尔,“那么,该你开动脑筋想办法了。”

    “什么办法?”贾法尔有些茫然地问。

    “当然是让我们能够顺利冲进去,找个魔王出来,大家围攻他的办法。”熊猫说,“我相信你一定能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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