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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贞七年四月初的大朝会上。朝中正式决定在今年五月末,将与突厥会盟于榆林北,黄河之畔。
在这之前,两国使节已经来往了三次,商定了一些事情,会盟之期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按照皇帝诏令,大唐将在突厥王庭设立常驻突厥使节,使节加鸿胪寺少卿,银青光禄大夫,五年一个任期。
这明显是个大有前途的职位,在突厥待上一任或者一任多些,应该是六七年的光景,回朝必得重用。
可话说回来了,有人愿意去突厥王庭任职,一去就是六七年吗?一个不对还可能变成第二个苏武,半辈子就扔在草原了,能侥幸回来的话,封赏再是丰厚又能如何?
于是朝中讨论了一番,人选先就搁置了下来,准备等会盟之后再说。
李破也没办法,这年月常驻国外的外交使节和后来可不一样,出去了可能就没命回来,有才能的吧,他有点舍不得,没本事的派出去也白搭,还不如不派呢。
而且这还有个忠诚度的问题,别在突厥待上几年,在人家那里当上官了,或者转头把大唐给卖了,偷鸡不成蚀把米,到时你上哪说理去?
李破回头想想,觉着这事办的有点急了,突厥来大唐常驻的那些人,在长安待的都不想回去了,好像突厥那边也没指望他们什么作为。
能给后来人安排一下吃穿住行,知道大唐朝中说话算数的是哪位,衙门朝那边开,府邸在哪等等就行。
至于了解大唐的国策,拉拢腐蚀官员,影响大唐内政外交等等大事,那纯属是异想天开。
唐使到了突厥会不会是一个样子?不好说,可能比突厥人强点,应该也强不到哪里去。
所以想要搞渗透,从突厥王庭开始并不是个好主意,那里是突厥人权力最为集中的地方,只要稍微有点警惕性,就不会让你得逞。
有鉴于此,还是得从草原上的那些部落开始,那里才是突厥王庭管控力度最为薄弱的地方,见利忘义,暴躁贪婪的部落首领,是最容易被眼前之利所迷惑的群体。
想明白了这些,那么之后几年应对突厥的国策就会做出相应的改变,在突厥王庭设立常驻使节的事情倒也不用停下来,往来传递消息,和王庭贵族交往等等还是得做起来。
…………
两国是东亚地区的强国,邻居,世仇,盟友之间的交往,道道多了,并不影响两国会盟之事。
因为它们正处于并不算少见的蜜月期,什么事都好商量,当然了,这样的形势自然与两国的君主有着直接的关系。
他们本人的意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两国交往的走向。
会盟之事一旦定下来,还有大致两个月准备的时间,除了预先商量一下两国需要谈论的事项之外,皇帝出行,也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李破决定还是老样子,不必大张旗鼓,两国都轻车简从的去见面,这次路途比上次要短一些,路却不怎么好走,一样得提前半个月启程。
只是这次去了,两国要签订一系列的盟约,商谈的结果都要录于文字,盖上两国君王的印鉴,明显比上次要正式许多。
算是大家对两国长期关系的一种肯定,由原来的敌对,相互提防,再转为相互合作,这就是以往这些年两国关系的变迁。
实际上,在没有蘑孤蛋的年代,这种盟约的约束力十分有限,即便是后来,弱国无外交也是常见的一个事实,何况是现在了。
两国这种脆弱的平衡建立起来千难万难,撕毁的时候却一定会很干脆,不管会盟多少次,也改变不了这个现实。
…………
朝会上宣布的另外一件大事就是通商问题。
东海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