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积累,包括老客户以及一些私人关系。比如何光的堂哥,就是她的小学同学。
现在有个问题,她在饭桌上问我的,这样的店铺有没有产权?假如有的话,产权包含哪些内容,分别归谁所有?它虽然只是网上虚拟店铺,但也包含了多年的劳动投入,拥有店铺价值。
假如她并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也没有违反什么规定,谁有权力查封它?
损失由谁来承担且不提,大平台法务那里有的是办法对付她,董律师说的。昨天董律师也在,告诉她不产生损失的唯一办法,就是不要发生这种事。
可是这种事是她想发生的吗?她怀疑是竞争对手恶意投诉,何光甚至都查到是谁干的了。平台只反馈了一句有人投诉,正在处理中,但是根本就没有处理结果,也没有人找她查实证据。”
王丰收:“这,这要看她和平台签的协议,董律师没告诉你吗?通常这种情况,平台拥有规则的解释权。”
夏尔:“董律师说了啊!可是平台的这种权力,事实上已经包含国家行政权力了,也涉及公民权利。
公民权利首先是经济权利、劳动权利,个人财产也包含虚拟财产和无形财产,尤其是数字财产,它们都是个人劳动成果。在什么情况下、谁有权、按照什么方式,去剥夺与处置?
你有没有发现,你说的那种平台协议,事实上已经取代国家立法了吗?假如情况不变,发生在张盈身上的事,就有可能发生每一个人身上。”
游方慢悠悠地插话道:“我总算听明白夏总席想说什么了,帮着解释几句吧。
之所以有这种情况,因为很多大的网络平台功能,事实上已经包含了一部分国家行政职能,也成为了传统公民权利最新的实现方式。
因为时代不同了,人们行使各种权利的方式也变了。
比如言论权,包括发表权与出版权,如今不通过网络平台几乎无法实现,相比传统方式已经变得极为简便。但任何便利都是有代价的,用传统方式也很难监管。
再从另一个角度看,平台有了本不该有权力,其实也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就比如俏寡妇张盈这件事吧,假如她的店铺真有什么问题,执法机关处罚她可能比较麻烦,往往也罚不出什么来,但是可以去处罚平台,说不定能罚一大笔。
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和她签的免责条款,执法机关是可以不认的。她出了事,平台就有可能跟着一起倒霉,所以很多时候,不论她有没有问题,平台就这么处理了。”
夏尔:“我知道游真人说是现实情况,但这不能说明什么。我就问一句,你们愿意被这样处理吗?假如谈现实,三、五年前的几里国,还是遍地黑帮呢!
照我说,这种权力与责任,都不应该有,除非有另一种更合理的管理授权方式。
好吧,这件事先放一边,再说另一件事。我去年就得到汇报了,在东国最大的自媒体平台,小华上热搜了,好像还导致了一场骂战,很多账号都被封了。
其中有很多胡说八道的账号该封,但更关键的问题是,是被谁、按什么方式、以什么依据去封禁的?
商业平台具有私有性、内容限定性,可以自己定规则,比如汽车论坛上,管理员可以把卖酒广告帖子给删了,这没问题。
但是有些大型开放式自媒体平台,事实上已经具备了公民行使言论权的职能,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或者管理?
在这样的时代,如果你的声音传不出去,就等于被剥夺了言论权。言论权也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力,而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刑罚,谁有权力裁决并执行?
再假设一种情况,有人经营了十年的账号,发布了很多原创内容,拥有巨大的流量价值,对,就叫流量价值,这又涉及到经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