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兴淮证券做出的四千万投资,不可能直接就让其账面上亏损三百万的资金,这样的话,作为总经理的陈长义对公司的股东也不好交代,因此,要想将这笔损失遮掩起来,就必须走一个中间环节,也可以说是走一个“套壳”,将这一笔损失消化掉。

    为了实现这个目的,兴淮证券,准确的说,是陈长义他们选择的“套壳”,便是邓蓉的鑫兴工贸公司。

    陈长义拿出来的文件上,涉及到的问题仅仅是局限在南平创业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上,通过文件,孙秉云了解到他们的操作过程,就是先由兴淮证券以股份投资的方式,将南平创业集团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以三千万的价格转手给一个名叫程亚冬的人。随后,这个名叫程亚冬的人又将这笔股份以四千五百万的价格转到鑫兴工贸公司,南平创业集团要拿回这部分股份,直接的交易方就变成了鑫兴工贸公司。协议上白字黑字写的,是南平创业以四千五百万的价格拿回这部分股份,而实际上呢,只需要支付三千七百万,至于剩下的那八百万由谁来出,文件上就没有涉及了。

    文件上体现出来的一个个人,程亚冬,这个人是什么来历孙秉云并不清楚,苏南一省的高层领导中,倒是有一个姓程的,那就是目前苏南的二把手,省委常委、省长程学义,但程学义只有一个叫程晓晓的女儿。

    但不管怎么说,孙秉云可以肯定这个叫程亚冬的人来历绝对不简单,因为就在这一份并不详尽的文件上,就可以看出两个明显的行贿过程:价值四千万的股份被以三千万的价格转到程亚冬手里,这是第一笔行贿,行贿方就是兴淮证券亦或是它背后的某位股东,隐性行贿金额一千万。随后,这一笔三千万的股份,又以四千五百万的价格转售给了鑫兴工贸公司,直接套取行贿款一千五百万,行贿方显然就是鑫兴工贸公司了。

    商人讲究的就是在商言商,没有利润乃至是亏本的买卖,绝对没有人会去做,在这一笔交易中,看似唯一的受惠方只有那个程亚冬一个人,但实际上,无论是兴淮证券还是鑫兴工贸公司都不可能亏本,如果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他们绝对不会拿上千万的资金往水里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通过这一笔交易给了程亚冬一千万、一千五百万,回头就能在他身上成倍的收回来。那么,真正亏本的人会是那个程亚冬吗?这显然不可能,唯一的可能就是,他所需要付出的东西原本就不是属于他的。

    而在这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交易中,南平创业集团那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又起了一个什么样的作用?毫无疑问,它所起的作用仅仅是中间的媒介,这个媒介的存在,将这一连串赤裸裸的行贿行为掩盖成了合理合法的交易。

    股权的价值永远都是很难评估的,它的跌涨与股权公司的经营状况密切相联系。孙秉云可以肯定,这份交易达成的时候,几个涉及方肯定会在成交日期上做一番手脚。如果不出所料,兴淮证券将这百分之三十股权以三千万价格转售给程亚冬的时候,肯定恰好是他云大少因为骗贷案、非法集资案锒铛入狱的时候。那一段时期,南平创业集团两大当家人全都涉案,自身难保,集团的发展前景暗淡无光,百分之三十的股权作价三千万很正常。而程亚冬将这百分之三十股权转售给鑫兴工贸公司的时候,肯定就是云大少转危为安,继而接任岭东汽车工业集团副总裁的时候了。

    这一里一外,尤其是交易日期上的造假,便将实际上的巨额行贿转变成了正常的商业交互,如果抓不住实际的核心人物,这一笔肮脏交易即便是由中纪委派下十个专案组来,估计也调查不清楚。

    如果放在前世,估计碰上这事孙秉云又得热血上涌了,不过现在,他对这些早就习以为常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活圈子,这个圈子究竟是干净还是肮脏,往往不是其中的某一个人可以决定的。在肮脏的泥塘里随波逐流自然是不好的,可也没必要做那个清洁的卫道士,毕竟和“卫道”这两个字联系最紧密的就是“捐躯”。

    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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