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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十点半,张威踏进酒吧时,看到的就是徐琳琳穿梭在卡座里,巧笑嫣然地陪客人喝酒,收下一张一张的小费。徐琳琳是酒吧的驻唱歌手,驻场歌手的报酬不多,一个小时一百块,一个歌手一晚上最多唱两个小时。所以这种时候,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就占了优势,顾客对请她们喝酒随手给个一百两百的小费,比唱歌来钱快得多,有时候遇到慷慨的客人,一晚上拿的小费,能赶上唱半个月的歌。
在张威看来,这跟做小姐没什么两样,区别在于出不出台。实际上,之前有个女歌手就跟客人出去过。
当然,回来后直接就被张威炒了鱿鱼。
大约是受驰骏影响,张威虽然开夜店,但很反感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可因为酒吧没有陪酒服务,歌手自愿,客人又喜欢,张威也就只能对这种陪酒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对于徐琳琳,不知为何,他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她和叶初晓很像。不是长相,那是哪种似是而非的清纯气质。
明明不是好女孩,却长着一张欺骗人的脸,就和叶初晓一样。
他不喜欢叶初晓,所以也厌恶这个女人。
徐琳琳一连喝了五六杯酒,只觉得脑袋晕晕沉沉,陪完最后一桌,她一个转身,就看到老板黑着脸阴沉沉站在不远处。
她脚步有点飘忽地走过去,有点忐忑道:“老板,您来了!”
张威冷冷嗯了一声,面无表情越过她去了办公室。
徐琳琳手里攥着客人们给的小费,看着张威离去的背影,心里有点说不出的滋味,五味杂陈。
她第一次看到他,是那天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遇到两个酒吧的客人,非拉着她上车。后来来了一个男人制止,但那人似乎身体有问题,很快就被两个人渣打倒,再后来就是男人的朋友跑过来,勇猛地赶走了两人救下了她。
这人就是张威,她现在的老板。
那天晚上,张威送她上了出租车,因为她身上的衣服被撕烂,他还将自己身上的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再后来,因为得罪了客人,她离开之前的地方来到这间新开的酒吧。才知道,那天救他的人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徐琳琳今年刚二十岁,还在上大学,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她一定不会来这种地方。她的父母是普通工人,虽然收入不高,但生活也过得去,如果不是几年前的那场事故,她应该也算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孩。
可是人生就是有那么多出其不意,父亲出事后,失去的不仅是劳动能力,还有纷沓而至的每个月不菲的医疗费,单位赔偿的钱只撑了前几年就花光,母亲一个人上班,薪水微薄,还有一个即将高考的弟弟。
徐琳琳上大学是借的助学贷款,生活费全靠打工,但家里那头如今像是无底洞,她只能选择赚钱快的办法。
谢天谢地,老天给了她一副好嗓子,在酒吧驻场虽然报酬一般,但只要脾气好嘴巴甜放得下身段,赚钱并不是难事。
她之前就是因为自尊心太强又太保守,在每个地方待不了多久就被开除。
可是连生活都没法保障的时候,哪里还有什么资格谈自尊。
所以她来这里后,强迫自己曲意迎合那些轻浮的男客人。
她正想胡思乱想着,身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拿出来一看,是家里的号码,赶紧走到酒吧后面安静的走廊接起。
“妈,有事?”她压着声音问。
“琳琳,你爸病忽然加重了,医生说要马上动手术不然很危险。”那头是母亲焦灼的声音。
徐林林心里一惊,下意识道:“那就赶紧动手术,爸的身体要紧。”
“可手术费要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