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融学,以及经济学、商贸学的角度而言,田兰的意见并没有问题:冬小麦的收购价格,只要别降的太过夸张,百姓就依旧会将冬天耕种出的冬小麦,卖给少府。
但田兰的思维,却依旧停留在了商人那一套‘先垄断市场,再打压成本’的死路上。
如果刘弘是一个商人,亦或是一个资本家,那刘弘大概率会认可田兰的建议,以每石五十钱,甚至四十钱、三十钱的价格,收购今年关中所产的冬小麦。
待夏秋之际,市场逐渐出现粮食紧缺之时,再将研磨好的麦面撒入市场,以每石二百甚至三百钱的价格,豪揽关中大半财富。
但作为一个皇帝,刘弘绝对不可能答应田兰的请求。
非但是刘弘,换做历史上任何一个有所作为,且将百姓看的比蝼蚁看的稍高一些的君王,都不会通过田兰的提案。
原因很简单:治国和行商,是行为、诉求、目的都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
商人逐利,是最本能,也最原始的诉求,一切都以谋取更大的利益为目的,在商人身上自然是再正常不过。
但对于一个政权,一个国家,乃至于一个文明而言,谋取利益,几乎可以算作是最不需要考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