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毙的战马成为肉做的石块,士兵们顾不得被压着的伤兵的苦楚,就在马尸或是伤马上厮杀。失去战马的骑兵干脆下马搏杀,与巴尔默克人剑盾手乱战。
这一瞬间,留里克也成了普通一兵,他的钢剑染血,敌人的血更是溅了他一脸,故意续的胡须也成了红色。
他成了“巴巴罗萨”,恰是这样的形象给了罗斯军队强烈的视觉震撼。
丹麦骑兵的奇袭被挫败,丹麦王霍里克还是鸡贼地在最后关头放慢了马速,他看到自己的骑兵被迟滞后遭到疯狂砍杀,明白留给自己的机会不多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高举着滴血的剑,他的脸是红色,胡子也是红色。
他正是留里克,身影被骑马的霍里克清楚看到。
罗斯王公本人就在这里!骑兵差一点就冲上去能将其人的脑袋剁掉!
本是沮丧的霍里克勃然大喜,他觉得自己手头虽然兵力很低,机会还是有的。
与此同时,留里克也注意到了骑兵的领军者,一个圆脸的矮个子,其人在一众高大战士总显得极为明显。因为霍里克·克拉尔松就是矮个子,矮是天生,恰是这方面的劣势,驱使他必须要把很多事情做得暴戾,才能彰显自己的实力。
曾几何时霍里克手握大军确实很有实力,但是现在,大军正在罗斯军队的攻势下,像是被割断了喉咙的鹿正被快速放血。
“丹麦的王!霍里克!我看到你了,这里就是你的墓地!”留里克大吼,“兄弟们,那就是丹麦王,射杀他,砍了他的头!赏一百磅银币!”
浑身是血的战士们站在马尸体上,他们的面庞纷纷露出狰狞恐怖的笑容。
霍里克一样在组织自己惊魂未定的军队,他剑锋直指:“看到那个红色胡子的男人了吗?他就是罗斯王公,杀了他,我赐他做伯爵(战争酋长)!”
丹麦与罗斯的最高领袖在高德弗雷哈根城下相遇,按照那些口口相传的神话故事描述的诸神的战斗,英雄们总是堂堂正正决斗,靠着剑与盾单挑以分出胜负。
那终究只是故事,需要迎合听众对于英雄的推崇。
但现实可不是这样。
时代已经变了!
十六年前,初出茅庐的拉格纳靠着决斗的胜利首得“毛裤”的名号,那个时代丹麦的领主们也时常通过贵族决斗解决彼此争端。
而今还是在丹麦的这片土地,反成为了两拨外来者厮杀的现场,土生丹麦人仿佛成了这场高度弗雷哈根之役的注脚。
罗斯王国与丹麦新国王的生命都被标注了价格,两位君主也断然不会拿出所谓的维京传统施行决斗,即便这颇具有浪漫史诗意义。
霍里克王看到自己的协助步兵终于赶来,他又觉得自己行了。
趁着霍里克征兵准备再冲一次的时间,留里克就把自己当做诱饵,与他的战士们站在一起。罗斯军战士站在战马的尸体上构筑人墙,在其身后,射手们都在准备。
耶夫洛的芬兰长弓兵,菲斯克所部和佩切涅格人的反曲弓手,还有紧急蓄力的三十座扭力弹弓都完成了准备。
也许再冲一次还是面临失败,但是这也是放在眼前的杀死罗斯王公留里克·奥托松的机会。哪怕只有10%的机会,霍里克也不想放弃。
霍里克王挥舞着剑,号召骑兵与步兵:“现在!跟我再冲一次!”
骑兵们已经丧失了最初的冲劲,姗姗来迟的步兵看到绞肉机般的战场不由得畏惧。他们还是在全力冲击,而这个时候就莫怪留里克不讲武德了。
罗斯军队调整站位,来看看带着近战部队全面退却。
看呐!三十座扭力弹弓手推车并在一起,中间留有过人缝隙。持各类弓弩的战士就在手推车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