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斯听了主人的话,点了点头。他可以想象。一个城市里的所有人都有点像兔子体内不同的黏糊糊的部分,他们甚至是正确的颜色。
大妖精皱起了眉头,因为他想到了另一个想法。动物体内有绿色的部分吗?然后他摇摇头来理清思路。他也许应该集中精力听艾克的话;他以后总是可以在兔子的内脏里搜寻。
“我想——ss我明白,主人,但我还是认为一定有一种不那么无聊的方法——ss来做这件事,”休斯告诉老侦察兵。
“如果你能想出一个,然后请自便,”艾克屈尊地回答。
休斯是一个聪明的大妖精,所以他知道他的主人不希望他真的砸自己的头。他的话只是人类给予人们许可的一种奇怪的方式,或者说,当休斯在艾克第一次使用这个表达后醒来时,希塔是这样解释的。
“所以,我们不能做任何太吓人的事情……我知道!他们弱小而孤独,没有部落,所以我会在晚上回来,从没人能看见的阴影里杀死他们,”休斯骄傲地宣布。
艾克用挑剔的眼光看着他。
“我不确定你是否明白他们有多少人。我们谈论的是这个城市的一大部分人。即使是你也做不到,他们中的一些人非常熟练。记住,我以前也是一个,”他告诉大妖精。
“那就只抓他们的头儿怎么样,这样其他人就会惊恐地逃走了?”休斯沉思着。
“当然,听起来不错,”艾克回答。
“真的吗?”休斯满怀希望地问道。
“不,那是个该死的蠢主意!他们的人数仍然太多,这是行不通的,”艾克尖刻地回答。
“好吧,不管怎样,你说他们都住在自己的城市里?”休斯愠怒地问。
必须有某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像说话一样无聊。并不是说人类通常都很难被谋杀。
“嗯,他们很难生活在一个帮派头目控制的地区,州长的地盘对他们来说太贵了,”艾克回答。
“哈,那就简单了。我们会在半夜烧掉他们所有的房子,在他们逃跑的时候杀死他们,”休斯高兴地建议道。
“够吓人的,这可能真的有用。不过,我们不会这么做。这无疑会对这座城市造成太大的破坏,每次你杀了一个人,就可能让另一个人成为你的敌人。”艾克告诉他。
“……但是火焰会很漂亮,”休斯喃喃自语。
这非常复杂。他认为他的主人说得有道理。杀死那个和加里夫在一起的女人让卢菲拉很生气。有太多的人被推进了匕首之点,他认为他们都互相认识。
"如果我们不能杀人,那我们该怎么办?"他抱怨道。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要去和一些人谈谈,你跟着我,”他的主人回答说。
“那听起来不太有趣,”休斯阴郁地评论道。
事实上,这听起来很无聊,在过去的几天里,大妖精慢慢意识到说话不是他的强项。
“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应该是有趣的;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把这当成一件苦差事。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现在与一些老熟人分享几杯饮料听起来非常棒,所以赶快行动,不要再问我这些该死的烦人问题,”艾克古怪地回答道。
休斯自言自语地抱怨道,但很快就回到自己的房间穿好衣服。几分钟后,他重新加入了他的主人,他们一起离开了他们乐队的基地,前往城市。
艾克领着休斯向目的地走去。刚过中午,达格点十分繁忙,街道上挤满了各色各样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