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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的打工人总是那么的繁忙,地铁挤,公交挤,打车日常堵车。所以老唐当初订酒店就直接订在了最高法的附近,如果真的着急,走路都能直接到。
不然要真的因为堵车导致迟到,那就丢大人丢大发了。
而在此时,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的庭审中,崔正宇再次开始就技术问题进行发言。
这里涉及到的一共有十八个专利,现在就是要证明对方的生产线侵犯到了这些专利。
如果是正常打官司,那就要分别进行对比,就比如这个案子一审二审的时候。
需要把这十八个专利的技术特征和对方生产线中的特征进行对比,看是否是相同的。
但现在就好办了,只需要证明这十八個专利属于腾飞公司商业秘密,那就没问题了。
不需要再进行详细对比,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案已经做了认定。
这就是一步一步做案子的好处,关联案件的判决结果直接就能拿过来用。
要证明也简单,毕竟是腾飞自己拿出去制造的专利,所以证据都没有任何问题。
不过就算这样,庭审依旧花了足足三个多小时近四个小时的时间。
到了最后,整个法庭内,七个法官都有点精疲力竭,杜律师更是口干舌燥,看上去各种疲惫。
唯独老唐一脸神采奕奕,有种“我还没发力,你们怎么就倒下了”的感觉。
很多大案的庭审为什么要分好多次,就是因为一次审不完,大家都是人,总得吃饭上厕所休息。
一个案子上百份证据,单单是举证质证都得几个小时了。
曾经甚至还有个笑话,某次庭审比较慢,快到中午了,法官有点低血糖,在那里头晕发抖。
原告这边的代理人是个姑娘,包里习惯带着零食。
当时刚好包里有几袋蛋黄派,于是赶紧给法官拿过去吃了,法官吃完后也缓了过来。
结果被告这边的律师不干了,声明说原告代理人当庭行贿,贿赂法官,要举报,要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没辙了,只能休庭,然后重新换了个法官,再次开庭判了被告败诉。
完事之后被告律师给当事人说,这是被法院打击报复……
所以,如果不是搞速裁的法官,那就要身体好,平时开庭能撑住,遇到危险了还可以抡着法槌锤爆对方的狗头。
别管法律怎么样,在这方面大家都是平等的,被杀就会死,所以不管干什么,身体都要好。
好在案子终于审的差不多了,审判长宣布休庭,老唐拎着包带上崔正宇往外走。
到了门口,崔正宇犹豫再三开口道:“唐主任,这现在这个案子也快判了,您说的大活,到底是指什么方面啊?”
“不瞒您说,我之前也想了很多,但我怎么想也想不到。”
崔正宇能走到今天,那同样很自信,自己肯定是那种聪明人。
技术搞得好的,智商肯定不会差。
他也看过老唐的视频,大概能猜到对方的“大活”一定是涉及到刑事的。
但自己公司的这个事,怎么看好像也弄不到刑事上。
同样的,老唐在之前确认当年的法院调查结果,达金这边的杜律师也没有意识到什么。
并不是说杜律师作为专业律师连这点职业敏感性都没有,归根结底在于在民事诉讼的伪证这方面确实很复杂!
对于这个问题理论界有巨大争议,实务界同样有巨大争议。
首先很多人说的伪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