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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拿曾经街机领域的绝对王者TAITO公司来说。他们制作发行的游戏《太空侵略者》可以说是影响了好几代游戏人。

    只要了解过后来那些知名的游戏制作人的人生经历,就经常能在里面找到这款游戏的影子。

    《太空侵略者》在五年前开始爆火。一时间引来无数友商的抄袭。有钱有节操的或许还会象征性地拿点钱上门找TAITO谈合作拿授权。没钱的就干脆直接照抄,更过分的甚至连形象内容都不带改的。

    由于这款游戏实在太火了,据说当时100日元的硬币,因为这款投币式街机游戏的火爆甚至在市面上频频出现断货现象。

    面对这么强力的吸金能力,友商们不动心也有点为难生意人了。在这里面最有名的模仿作品,应该就是南梦宫推出的《小蜜蜂》了。

    南梦宫算是有节操的,因为《小蜜蜂》严格来说也不算是抄袭,而是《太空侵略者》的加强版。

    也多亏这个时空的任天堂没有改行,要不然他们就会很没节操地推出好几款和《太空侵略者》及其相似的产品。

    像什么《太空狂热》(1979),《太空火箭》(1979),《雷达站》(1980),《太空火鸟》(1980),《太空恶魔》(1981)等等。

    除了《雷达站》外,其他游戏光看名字就有山寨、蹭热度的嫌疑。一些游戏更是连内容和形象都很酷似。

    这么多的山寨自然让TAITO公司非常生气,对这些山寨企业发起了诉讼,称他们侵犯了著作权。

    然而哪怕到了现在霓虹法律还没有规定电子游戏属于著作范畴,五年前就更别提了。尽管TAITO再三表示游戏属于著作,但法律仍不予理会。

    可能是因为任天堂山寨了TAITO这么多次,心虚,所以山内溥在接受一次电视采访时说出了一段放在三十年后绝对会被人群嘲的话:

    “玩法没有专利。因此,如果有复制的心情,就可以复制。对此,要说有没有合适的方法,那就是没有。

    重要的是,抛弃这种想法,为了今后娱乐行业的发展,需要相互公开软件,发展这个崭新的、巨大的,并且不衰弱的产业。

    即使《太空侵略者》衰弱了,以街机为中心的游戏也会繁荣起来。我认为抛弃秘密这种想法,互相交流开发出优秀的东西是很重要的。”

    考虑到后来任天堂最强法务部的赫赫威名,这番言论属实是将“屁股决定脑袋”这一道理阐述得淋漓尽致了。

    当你不是业界龙头的时候,就说大家应该抛弃秘密,互相交流来开发更优秀的游戏;当你成了业界龙头的时候,看到有人抄袭自家的游戏,立马一封东半球最强法务部的律师函警告。

    饶是加藤荣治对山内老爷子很是推崇乃至崇拜,也不得不承认这位老爷子有时候真是双标得可以了~~~

    但话说回来,法律在当前的确是跟不上电子娱乐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脚步。游戏玩法这种东西哪怕在加藤荣治的前世也确实是没办法独占的。但至少在这些硬件设计上要做好防范工作。

    这些硬件设计上的专利要趁早敲定下来,以后要打口水战脊梁骨也可以挺直了。

    最后,也是让连夜跑这一趟来京都的加藤荣治感觉最不虚此行的成果,便是这款机器的成本价了。

    林林总总加起来,成本价只要1400日元左右,算上量产后的人力成本也不会超过2000日元。一想到自己原本是打算参照GAME& WATCH的零售价,卖5800日元的,他就有些心虚。

    这售价会不会太黑心了一点?每卖一台就是将近4000日元的利润啊……难怪前世的任天堂可以通过GAME& WATCH摆脱巨额负债,还积累了40亿日元的流动资金,原来是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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