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所谓的名头,即是指捕快向平民百姓或商家小贩强行索要的灰色收入,常见的有比如“脚鞋钱”、“酒饭钱”、“宽限钱”等名目。其实不仅仅是他们跑外勤的捕快,这种现象在衙门上上下下各个关卡都十分常见,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但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这么干,例如伯毅就是其中出淤泥而不染的一朵小白花。

    “回禀老爷……”吴芒的声音顿住了,伯毅看到他的头上冒出很多汗,喉咙紧张地吞咽,呼吸急促。但他还是艰难地说完了接下来的话,“确有……其事。”

    伯毅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这个人是他的好兄弟,几年来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工作上相互帮衬照应,闲时偶尔串门,伯毅吃过他老婆做的饭,还抱过他的三个孩子,对方也在他那破瓦房里土床上睡过觉,望着房顶上的破洞畅谈人生。

    但现在这个人在说什么?他根本没有做过的事,什么叫做“确有其事”?

    他膝行来到吴芒旁边,红着眼睛吼道:“你为什么撒谎!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的!”然而对方只是偏过头避开他的目光。

    “看来案件的来龙去脉已经很清晰了,来人,把罪犯押入大牢听候发落。”

    伯毅挣开来拖自己的两个人,站起来高声说道:“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长官怒拍惊堂木:“还敢狡辩!这是藐视公堂,给我打他三十杖!”

    身体立即被粗暴地压倒,木杖落在身上,“啪啪”的沉重声音回荡在堂中,激痛在皮肉上炸开。与此同时还有那中年男人不停磕头感谢的念叨声。

    不是不可以逃跑,伯毅在衙门里的身手数一数二,就算在场人数众多,他也完全能够挣脱束缚使出轻功逃跑。可他知道一旦逃走,他被莫名扣上的这顶杀人的帽子就彻底落实了,到时候百口莫辩,谁也不会相信他的话。他选择生生受下了这三十杖。

    由于他坚持不认罪画押,被关进牢房后,免不了又是一顿严刑拷打。他们似乎很想逼他尽快认罪,说只要认罪了,就不会再对他用刑。

    伯毅咬牙没有答应,怎么可能承认没有犯下过的罪行?然而不认罪的后果就是他在里面遭了许多罪。

    趁着狱卒休息的空档,伯毅在心里把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发觉其中实在是疑点重重——突然在大街上叫住他的中年男人,早在一个时辰前死去、表情安详的老妇人,迅速出现在现场、事后又乱说一气的两名同事,不分青红皂白的长官,突然背叛他的吴芒,以及完全不符合程序的断案流程,使劲折磨他想要他认罪的狱卒……这一切,就像是所有人都提前串通好了要陷害他一样。

    可是为什么呢?他有什么值得这些人布这样大一个局,演这么多戏,就为了给他安上一个莫须有的罪名?难道他成了某人的替罪羔羊?

    也是,他在这京城已无亲无故,唯一的妹妹也已远嫁,不会有人替他伸冤,的确是背黑锅的最佳人选。

    为什么偏偏是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