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还把发原主的烈士子女证给拿走了,自然那钱和粮食也没了影子。李春娟还给原主说是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大队上不再给她发钱和粮食了,她现在都是靠着大伯家养。

    就连两个堂姐,也从刚开始搬过来的小心谨慎,变得颐指气使。大队上给原主发的搪瓷缸还有搪瓷脸盆,都被两个堂姐给拿去放在自己屋里。

    王樱有点无奈,原主这个脾气啊,真是太软了。

    你就是不干,这些人又能拿你怎么办呢?

    住着你的房子,花着你的钱,吃着你的工分换来的粮食,还叫你给他们当佣人。

    这种日子,怪不得原主会一个想不开就病没了。

    这一病,就换了王樱这个冒牌货来。

    但不管怎样,王樱都觉得值。

    毕竟她原来待的地方太残酷了。

    人类的科技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先一步到来的竟是末日天灾。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日光缩短,黑夜延长……

    一系列的天灾,把人类驱赶到了一个名为“末世”的世界。

    不得不说,人类随着环境改变的速度也很快。

    末世到来的第三年,就有人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有的人变得力大无穷,有的人可以看到十里外的景象,有的人能够听清周围百里的声音……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王樱在某天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汪灵泉。

    她小心翼翼藏好了自己的秘密,经过漫长的观察期,她发现这个灵泉甚是鸡肋。

    不管饱,不能延年益寿,不能促进觉醒异能。喝了之后只会越来越白,越来越美,五感更加敏锐,体质增强,可以达到末世之前的中上水平。但末世中,身体进化方向的异能者多了去了,别人的异能都格外突出,什么千米之外看到一只蚊子,一拳干碎一棵十米高的大树……王樱的那点增强跟人一比,着实是有点鸡肋了。

    没奈何,王樱把灵泉藏好,认命当自己的医生,末世虽然有异能者,但跟庞大数量的普通人相比,到底还是少数。这些普通人抱成团,修了基地,生活虽然恶劣也算平稳。

    慢慢的,随着异能者们崛起,丧尸也在某次黑雨中出现,生存环境就变得一言难尽了。

    食物成了最珍贵的资源,绿色在全世界都成了稀奇的景观,人类在异能者和丧尸的夹缝里艰难生存。

    就这样熬了几年,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

    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在末世这几年,真是太难了。

    末世到来之前,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没有家累的她,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但天生一条好舌头,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

    末世到来之后,她吃的都是什么?营养素,小药丸,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

    要不是有口气吊着,她早就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看到明亮的阳光,绿色的树木,还有院子里的鸡鸭,她几乎是要哭出来。

    妈妈,我来到了天堂。

    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她也觉得这是天堂。

    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也让她着迷。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

    迟来的早饭下肚,王樱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这么好的阳光,末世可见不到,不晒晒暖都觉得心里下不去。

    旁边屋子的门“吱呀”一声,里面“病着”的大堂姐王玲玲出门了。

    “三丫,我昨天的衣服你给我洗了之后放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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