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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诚将篮子递给了谢昭,“我去洗洗睡了,明儿个还得去送螺蛳。”

    他说完,又打开屋子往外走,只是没走几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三瘤子今天把处理好的野兔毛拿回来了,你看看能不能用,都堆在厨房墙角根儿了。”

    说完关上门,洗漱去了。

    谢昭拎着沉甸甸的篮子。

    他的心脏怦怦直跳,情不自禁低头,看着这一篮子老物件儿。

    这可是好几千万!

    谢昭瞬间有过拿去卖钱的念头,可是很快又被压了下来。

    不是时候。

    首先,这一篮子东西来历不明,一旦出手,查到自己头上,指不定连小命都不保。

    其次,他也不好出手。

    没钱没势,贸然出手古董,不是被坑就是被抢。

    他慢慢歇了心思,彻底冷静了下来。

    甭管咋样,先藏起来吧。

    以后总有机会。

    …………

    翌日。

    天色一大早,谢昭起来去了厨房。

    田秀芬还没起来。

    他走到厨房里头存放红薯的地方,看见了一个大背篓,里头放着满满的野兔皮毛。

    他拿起来,仔细看了看,心里暗叹这老猎户的手艺就是巧。

    要知道,野兔毛被取下来之后并不能直接缝制成包,它上面有大量的油脂和蛋白质,要用特殊的手法处理,将这些东西去除掉,才能够防止它腐烂变臭。

    处理皮毛的是三瘤子的师父,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猎户,早就没法儿上山了。

    日子拮据,又是老光棍一个,平日里就靠着三瘤子给点儿钱过日子。

    谢昭请他帮着处理皮毛,一张给他五毛钱的工钱。

    这会儿第一批处理完毕被送回来,足足三十张。

    谢昭将野兔皮毛收拾好,拎到堂屋,一回头就看见田秀芬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她眼下挂着两个青色的黑眼圈,疲惫极了,可此时此刻,她的眼睛却晶亮的,透着光,兴奋而自豪。

    “二小子,你瞧!妈给你做出来了!”

    她手里拎着的,正是那一只吉祥云团纹的包包,是某大牌最老式经典的款。

    刺绣的工艺增添了厚重和精致,纯手工的工艺不管是边角还是针脚都处理得堪称完美。

    包包设计的是手提款,提手的部分谢昭找了谢友振,用最有韧劲儿的竹子用火烤弯曲,糊上纸浆,最后用同色布料进行覆盖。

    质感极好,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一看就高档贵气。

    包身也不是单纯的布。

    一层布的话会很绵软,没有质感,田秀芬就想了个法子,和纳鞋底一样,用一些碎布拼接在一起,反反复复刷上浆水,最后盖上一层白色的棉布遮挡,用木板和石头压住,阴干一晚上,这布就硬实了。

    因此,别看一个小小的包,里头的名堂可不少。

    不然哪儿拖到现在?

    谢昭试了试拉链,发现一切顺畅。

    点缀的五金扣子和锁边,全都恰到好处,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野兔皮毛了。

    谢昭决定亲自操刀。

    他把八仙桌搬到了院子里,又找了一张板凳坐着,一只手拿着包,另一只手拿了一张完整的野兔毛,仔仔细细比划了一下,脑海里也在飞速模拟成品图。

    最后,他挑选了一个最合适的位置和形状,之后拿起铅笔,在柔软的野兔皮毛上,一点点画出草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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