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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固无释宋之实,诱怵于楚以为楚用,而犹自以为名,偷已甚而尤贱也,则与之以名而益贱矣。

    且夫楚宜申之来也,三尺之童知其无如宋何也。与之盟而执之,谲暴已甚,而威力亦殚矣。

    杀之则负大责于天下,归之抑无以自诧于诸侯,睨鲁之可为居闲,假乎献捷以授之风旨,得鲁之请,而聊以谢鲁,则宋蹙益剧,楚威益全,而中国之权益替。

    夫鲁即无能声义以谁何,而称病不行,置宋公于楚以穷其诈,则楚且谢宋之不遑,而宋犹小竞。

    斯术也,目夷用之于当时,晋人用之于韩之获,**用之于土木之狩,彼且以加诸君父而无嫌,况友邦列辟,祸不相延,而义无丧己者乎?臧辰之知岂不逮此?而为尔者得当以媚楚,且卖楚好以动友邦也,施施然曰:“吾会楚于薄以释宋公。”而鲁之耻荡然矣。

    僖之中年,见止于齐,几获于邾,胁从于楚,杀人以苟说于晋,弱莫甚矣。

    其君臣方枵然自大,饰泮水,广门阙,侈垌牧,张英縢,福其祸而攻其败,以鬻其强,皆斯术焉耳已。故僖公之贤,不如其无贤;臧辰之知,不如其无知。

    十五

    狂以动于恶,惫以弃夫善,皆君子之所绝。

    故吴、楚僭号,杞沦夷,情异而罪同,《春秋》两狄之,其科一也。狂以动于恶,不知恶之分际者也;惫而弃夫善,无其善之津梁者也。

    王者之法,宥不识,赦蠢愚,则何为此而无贷词?不知恶之分际,有冥行者矣,有妄以为的而志之者矣。妄以为的而志之,则知其分际而恶愈不止。

    故七国自王以裂封建,不终于不知也,而吴、楚之狂实开之先。无其善之津梁,有姑废而待之者矣,有利用其敝而以自利者矣。利用其敝而以自利,则浸有其津梁而亦不为,故赵之胡服骑射,秦之燔书灭礼,非其力不足也,而杞之惫早启其端。

    夫不为恶者,不恃知其恶诚不可为而已。勉为善者,非有待于可为,诚必为而已。诚之者,人之道也。人道废,则君子忧。有甚忧者,斯有孔怒。施之大罚而弗之矜,以为非是,而人道莫与立也。

    十六

    王猛、敬王之难,始末具者,鲁与知也。襄王出居于郑,不纪其入者,鲁弗与也。

    圣人所求乎臣子,不以己为则而因之以为量,不以己所至极而责人以功,故易简而易从,不以非其量之及而被人以罪,则当罪者无可为辞。是故力有所可竭,时有所可为,人有所可望,非是三者,无责耳矣。

    昭公之末,折于楚,屈于吴,辱于晋,制于齐,力之惫也。君失守,国失主,时之穷也。君有国而不能保,臣有君而不能事,人之偷也。王室之乱,与闻其事而无忘,姑亦可矣。来告则书而弗削,不能必有功也。僖公据全盛之国,臣民听令,臧辰执政,亦既知官守之当奔问矣,恝然置天王于汜水之上,臣子之义已绝也。但书天王之出而不存其入,明鲁之绝于周,《春秋》所以绝鲁也。

    鲁于周为大宗,受夹辅之命。庄公弃惠王以俾之齐,而鲁遂役齐。僖公弃襄王以俾之晋,而鲁遂役晋。

    遗大义,委大权,蔑大法,自贻之弱,不可植矣。故夫不忠不孝而欲免于人役者,未之有也。具臣亏国而制于宦寺,逆子忘亲而制于悍妻,岂有爽哉!

    十七

    谲正相背,而用有殊施。用之君父者正,用之寇仇也亦正,可以免咎,亦可以集功。《春秋》之所为与齐桓也,正以免咎,则虽咎而犹非其咎;正以集功,而功有不集,则功或堕或集,因乎时矣。

    齐桓之奉襄王,咎矣,犹非咎也。其收功于楚也,幸其非晋文之时也,而功亦仅矣。用之君父者正,用之寇仇者谲,斯无大咎而有显功,然而古今之能尔者鲜矣。何也?谲正者,相背者也。一游其神知于谲,则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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