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力为之尽而以自亡。舍日星之大义,顾熠耀之末光,则岂不悲夫!

    使晋襄者顾其援立之恩,上不恤王室,中不恤伯业,下不恤友邦,息殽之师,引彭衙之咎,废取江围邧之役,以惟秦命,其不与童贯、孟珙贪饵以丧天下者几何哉?序四国之连兵,伸伯讨也;爵晋侯之伐秦,显伯功也。《春秋》之所以大晋襄者,涤先君之垢以自免于小人也。

    七

    礼议自下,成之于上。大事于太庙,跻僖公,成其恶于文公也。恶开于臧辰,而成之于公,不分恶于下也。故有国者,议道莫审乎辨奸。奸者,道之贼也。

    辨奸之道,以言为类,不以言为质。考其初终,揆其从违,察其所自歆,发其所必护,而奸无所容矣。故夫臧辰之以尊祢蛊文公,非徒然也。辰之所歆,附僖以为功;辰之所护,绌闵以逃罪。

    盖辰者,庄之末年已执鲁政,般、闵再弑,叔仲再逆,推国之存亡于年少位卑之季友,浮沉于逆乱之廷而不舍其位,则其初终从违之际,不可掩矣。

    乃所附托以自为功者,僖之附伯苟安,传之嗣子,容容多福已耳。故其以伸僖也,非固有爱于僖也。僖未之伸,则闵不得诎;闵不得诎,则闵固辰之君也。

    闵固辰之君,弑而辰不问,辰不得免于恶矣。惟伸僖以长,则闵若不可以立;闵不可以立,将庆父可弑而辰可弗问,于是乎辰可以为社稷之宗臣而持权于鲁。

    操此心也,自非文公灼见其奸,殄其邪说,岂夏父之流可以口舌争逆顺者乎?闵弑鲁乱,僖公立以靖guo,正也,无待于诎闵而后伸者也。僖立以正,惟无嫌于为闵之臣,故无愧于为鲁之君。

    辰不使僖为闵之臣,则亦与辰之浮沉于贼者同乎乱,而不足以君鲁。故文公之以大正事亲者,正僖之臣闵,而僖光矣。此之不谋,诎君父以为奸人之渊薮,没其大正而陷之不正,文公之成乎恶也,奚容辞哉!

    呜呼!辰之为言,亦荣亲之说,制人子以必从者也。惟考辰仕鲁之初终以知其所护就,斯情穷而诈见,可不惑矣。故夫奸人者,无一言之可听者也。子曰:“君子不以人废言。”非是之谓也。言加于君父,非非其人者之得言;人党于乱贼,终不复有一言之可听。

    故《诗》曰:“盗言孔甘,乱是用谈。”非其言之盗也,盗者之言甘亦盗也。知盗以知言而恶其免夫!

    八

    皇然举六国之师,加之孱弱之沈,大其名曰伐,而目言其溃,以是为不相当之词也,而晋惫矣。

    《师》之五曰:“长子帅师,弟子舆尸。”

    长子者,刚大之智也;弟子者,纤轻之慧也。故师尚大智,不贵纤慧。晋之惫,晋之纤为之也。

    晋之得伯也,以威楚伯也。城濮以后,八年于兹,楚既内有惩心,晋方外有秦忌,襄代文起,未尝一有事于楚,于是而惧其寒也。寒于楚,则将寒于伯,无以答诸侯之望矣。顾欲全师以向楚则不给,分力以摇楚则不能,无已而姑小试其南向之师,加诸易溃之沈,盖自以为慧之得,而不知已纤甚矣。

    楚探其志而知其无如何也,且效之尤而资以相报也,不旋踵而姑用之江,江已灭而再用之六。卒之沈不益晋,而江、六益楚,则得失利败之多寡,不相偿而反负矣。

    晋之有秦难,楚之有内乱,无以相及,均也。无以相及而姑试之弱小者,又均也。乃其得失多寡利败之不均也如此,岂徒远攻近取之势有便不便哉,纤慧之为用,利于小人而不利于君子,利于夷狄而不利于中国,其来旧矣。

    巧者,无义之可尊而姑尊者也。有义可尊,舍义而尊巧,开巧窦以延夷狄小人之入,则黠诈贪没之尤便,其不相敌也,岂有幸哉!《诗》云:“毋教猱升木。”

    教之而不如猱之捷,固矣!家氏曰:“伯者当伸大义于天下,以讨商臣之罪。”故正兵以讨商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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