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雨,令人心底潮湿。
顾影很少有这么哑然的时候,僵持半晌,沈时晔却倏然后退,如一头狮子停止了进攻。他主动换了话题,“还有件事,我落在你那里的东西,该还给我了。”
顾影一怔,“什么东西?”
沈时晔不答,让她自己想。顾影渐渐反应过来后,不自然地牵了牵唇角,“从珠岛到英国一万公里,沈先生怎么知道我还带着那些东西?也许……在你走之后,早就扔了。”
沈时晔沉静看她,“那你扔了吗?”
顾影哽了一哽,没办法在他面前撒谎,沉默地转过脸,只露出一点耳朵尖给他看。她其实并非那种十分倔强的长相,不熟悉她的人会认为她像一樽琉璃花瓶,美丽但脆弱,但是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却能感觉到她身体里面充满了纤细而坚韧的柳条。
她说错了,曾经的她与今时今日的她,没有分毫的不同,是同样一个嘴硬得可怜的女孩子。
沈时晔了然地笑了笑,亲自接过伞,口吻平淡地示意她,“走吧,带路。”
*
顾影抱着防尘袋从房间里出来时,沈时晔正在侧身看走廊墙面上的油画,被昏黄浓晕的灯光勾勒出剪影,手中檀木黑伞的伞尖在地面轻点。
顾影走近他,把手里的东西摊开开,露出里面羊绒大衣,百达翡丽机械天文表和一把黑伞,“沈先生,你的东西都在这里。”
沈时晔视线只落在那只手表的表盘上,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在分秒不差地走动。机械表是需要用心保养的精细造物,要定期上发条,保持表油。两年,时针转过七百三十圈,依然如此地精确,一定有人在仔细地维护着它。
顾影意识到这个细节完全出卖了自己的心情的时候已经晚了,她宁愿它不是这样崭新如昨,宁愿它锈迹斑斑、落满灰尘,好显得她只是随手将它遗忘在抽屉的一角,而不是放在玻璃柜里高高供起来,一点也经不起细想。
她极力描述得轻描淡写,“有一天我发现它不走,以为是坏了,于是送到了师傅那里……”
沈时晔没有戳穿她,只闲聊般教她,“机械表是不会坏的,只要你戴在手上,手表就会自然获得动力。”
“我当时不知道这些。”顾影更加窘迫,“……所以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沈时晔无声勾了勾唇角,戴着黑色羊皮手套的掌心向上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失去了防尘袋的遮挡之后,她一只手紧紧捏着的拳头便显得十分醒目。
顾影一心想走,不知道自己掌心的异样已经被男人尽收眼底,故作轻松地朝他点点头,“东西已经还了,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先——”
沈时晔打断她,“站住。手上拿着什么?”
鞋跟哒地停住,顾影手指一紧,险些将掌心的小东西碾碎。
沈时晔伸出手,带着羊皮手套的手掌向上摊开,“既然是给我的,就拿过来。”
顾影闭了闭眼,“不是给你的!”
“是么。”沈时晔眼神低垂锁住她,“陈皮糖,一丸拇指大,用油蜡纸包着,解酒的药你也只会做这一种。”
……他说得分毫不差。
为什么要多管闲事?顾影已经开始后悔。为什么车上他流露出一点淡淡的酒意,她就记在了心里,临出门还要折回去多拿一颗糖。
今天出门真该看一看黄历的,否则她的秘密为什么会接二连三被他揭穿呢?
顾影重新做了一遍心理建设,尽可能坦然地面对他,“是糖,我忘了你不喜欢吃甜的,刚刚才想起来,以为你不会要呢。”
沈时晔仍伸着手,“我要。”
“……”
顾影再找不到别的借口,飞快地把糖放落到他-->>